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加強導師隊伍建設,完善研究生培養機制,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從本學期起,開展研究生副導師審核備案工作,具體說明如下:
一、選聘要求
(一)副導師由主導師進行選聘,主要從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團結協作精神、責任心強、身心健康、具有豐富的學科專業知識、熟悉研究生教育教學管理規定、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教師特別是中青年教師中選聘。
(二)擬聘的博士生副導師須至少具有碩導資格,擬聘的碩士生副導師須為我校正式在崗在編的教師。
(三)每名研究生最多只能由一名主導師與一名副導師進行指導。
(四)每名教師最多同時作為2名研究生的副導師,且兩名導師不可互為主、副導師。
二、職責要求
主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副導師協助主導師做好研究生培養的相關工作,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一)指導研究生制定培養計劃。
(二)指導研究生專業實踐、學位論文開題、撰寫、中期考核和論文答辯等相關工作。
(三)開展思想政治和安全教育,督促研究生恪守學術道德,遵守學術規范。
(四)與主導師共同開展其他研究生指導工作。
共同指導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在抽檢中出現問題或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主副導師承擔同等責任,副導師具有導師資格的,按照《南京理工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實施辦法》《南京理工大學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等文件處理;未具有導師資格的,暫停當年或下一年度導師申報資格。
三、申請流程
副導師原則上應在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前確定,填寫《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副導師審核備案表》(附件),由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核,報研究生院備案并添加進研究生綜合管理系統。
四、有關說明
(一)在此項工作開展前,已經通過主副導師形式共同指導學生的,雖然研究生已開題,也可申請,但須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備案,后續將僅針對未開題研究生開展。
(二)研究生的主、副導師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變更。因特殊情況確需變更的,須經導師和研究生共同申請,研究生培養單位協調解決,報研究生院備案。
學位辦公室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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