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提升學位授予質量,各學位點制定了《研究生申請學位創新成果具體標準》(以下簡稱《具體標準》),已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現正式試行,具體要求如下:
一、標準簡介
《具體標準》是由各學位點在《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學位創新成果基本要求的規定》基礎上,結合各學位點具體情況制定的,研究生須在滿足學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達到學位點具體標準方可申請學位。《具體標準》的詳細內容由各培養單位自行發布。
二、申請審核流程
申請博士學位的創新成果由培養單位負責審核,研究生院進行復核,主要流程如下:
1. 博士生填寫打印《南京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創新性成果審核表》(以下簡稱《成果審核表》)(附件1),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登記成果。
2. 博士生將《成果審核表》、相關成果證明材料提交導師、教務員、學院分管領導進行審核。
3. 成果復核及送審申請。博士生根據“2022-2023學年博士學位論文送審和答辯工作安排”(http://www.unicyclebastards.com/94/52/c14689a300114/page.htm),將《成果審核表》、《預評審評閱書》、《預答辯情況登記表》發送學位辦郵箱(nlgxwb@njust.edu.cn),進行成果復核和送審申請。
申請碩士學位的創新成果審核由培養單位負責,研究生院進行抽查。
三、有關說明
1. 《具體標準》適用于2022年秋季及以后入學的研究生,2022年秋季之前入學的研究生既可按《南京理工大學關于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要求的規定(2014)》執行,也可按該《具體標準》執行。
2. 研究生培養單位是創新成果認定的主體,要對創新成果質量進行嚴格把關。試行階段若發現問題,各培養單位應及時進行修訂或補充說明,報研究生院備案。
3. 自2022年9月12日起,所有申請學位論文送審的博士均需提交《成果審核表》。
附件:
相關文件:
2. 南京理工大學關于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要求的規定(2014)
學位辦公室
2022年9月9日
院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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